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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玫瑰奴隶王 作者:深雪 | 书号:29078 时间:2017/7/16 字数:31040 |
上一章 korbnwaP eht ekuD章五第 下一章 ( → ) | |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刺了三年。那段⽇子,当他把他那感磅礴的⾝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脉流动的。 鲍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亲为旗袍裁,属海派,即海上摩登的风味,李⽗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郞的海上款式,那时候的海上远比当时的港香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內要配衬精美的丝蕾裙或西式內⾐。经济能力不佳的女,会在旗袍摆尾上假花边,充作丝蕾裙。 李⽗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亲的內向个,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姐小,⽗子俩就有种讨人心的傻气。 志成的⺟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军占领港香,李⽗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军要求他为⽇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为⽇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补补。 由于李氏⽗子在战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快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內帮忙打理。他喜造旗袍,他有他⽗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机飞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內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揷袋,左脚跷着右脚⾜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西,一双⽪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內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満⾜。 以后数天,⽇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亲相依为命,当⽗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內有一条蛇着一株树。 志成看见他便笑,他说:“你又来了。” 男孩从⾝后拿出一个盒子,盒面是一架⾼速战机。 志成走过去,正想接过那盒子,男孩却敏捷地把盒子移开。 男孩忽然问:“⾼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来制造?” 志成怔了怔,然后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战机图片,继而回答:“铁?” 男孩脸上流露着厌恶的神⾊:“无知识的家伙!” 说罢,就捧着那盒子擦过志成的⾝边,一直走,走到大门前伸手开门。 志成着急:“你要走了吗?” 男孩背着他,说了一句:“你不配与我玩。”然后,开门离去,再把门关上。 志成跟着走上前把门打开,男孩已不见踪影,却在地上留下那个盒子。志成把盒子带回家,摇了摇,里面是一片一片的东西,他不知道是什么。把盒子打开来,他便看见一小片一小片有凹凸边缘的碎块,其上有零碎的图案,他知道这些碎块是要被拼在一起的,但这种玩意,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来了又走,令他茫然若失。这一天,真不快乐。 晚上,志成问他的⽗亲:“⾼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制造?” 案亲想了想,便说:“与⽇本那些大炮的用料相同吧!” “即是铁?抑或铜?”他问。 案亲也不知道答案:“回学校问老师吧!” 翌⽇,志成问他的数学老师,老师也答不出来,只说:“一定是金属。” 然后,老师带志成走进图书馆,说:“原本这里只准中生学来,我批准你来查阅资料吧!”老师把他引领到一列厚厚的大书跟前,告诉他:“这些是百科全书,你慢慢研究吧!” 老师走了。志成惊异着世界上有这么厚的书。他把其中一本放到桌上,翻开来一看,全是密密⿇⿇的字。这一页第一行是“鲸鱼”二字,然后就是:“鲸鱼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哺啂类动物…” 志成合上书,看清楚封面,这一本是《地球上的动物》。 他便在心中念着:“机飞…机飞…” 于是,他又找来科学、数学这些较易明⽩的来看了看,却发现不见有“机飞”两个字。那一系列厚重的书中,还有在他这个年纪不明⽩的物理、化学、医学、地理…看着看着,太惘了,究竟答案在哪一本书之中? 志成忽然明⽩,书本中有太多他可以找寻的东西,如果他找得到,那个小孩就会愿意与自己做朋友。 那一天放学后,他留下来阅读,但没有头绪,翌⽇放学后,他做着相同的事,也是惘然。再过一天,情况好转了些,他学懂了书封面的标题是什么。然后,又有一天,他知道,机飞的资料可以由“科技”这项目中搜寻。最后一天,他终于找到制造机飞的外壳的原料。 他奋兴地抄下来,继而回家背诵起来,比起准备国文课的背默更勤力。 一共用了五天才找到答案,过程既艰辛又満⾜。 就在第六天,那男孩又来了。当志成在房间地上把那些碎块拼合时,偶然抬头一望,发现他就在大厅中。这天,男孩穿上那种像大人穿的双襟西装,袋口放有红⾊三角巾,非常帅气。 志成⾼兴地告诉他:“我知道答案了!” 男孩扬了扬眉。 志成就说:“一般机飞外壳是用铝、镁合金造成,而超音速机飞,则是用钛金属。⾼速战机,正是用钛金属所造。”说完,他吐吐⾆,加了一句:“虽然我仍然不清楚那些什么什么金是什么。” 男孩缓缓地挂上一个笑容:“幸好你也不是太蠢。”他的说话介乎赞赏与轻藐之间。 志成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复杂,但他不想深究下去“来!”他向男孩挥手,只想与他一起玩“你留下来的!” 男孩便和志成步⼊他的房间,看见志成拼少许,他便问:“你知道这玩意的名称吗?” 志成头摇。 男孩说:“拼图。” 然后两个男孩子便跪在地上专心地拼起来。 他俩有一模一样的脸孔、⾝形,如挛生兄弟,但是,如果这房间內有第三者的存在,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这两名男孩子的分别…一个骄傲自信、光采慑人,另一个朴实单纯平凡。 一模一样,却又那样不同。 志成抬头问男孩:“你有名字吗?” 男孩望了他一眼,便说:“你叫我少爷。” “少爷?”志成似乎也不介意“是哪一家的少爷?” 自称少爷的男孩说:“我是你生命中的少爷。” 志成不明⽩,继续问:“但我和⽗亲并不打住家工,我们替很多大户人家做⾐服。” 男孩忽然冷笑,起初只有形没有声,但不到两分钟,终于发出声音了,一声跟一声,愈笑愈狂:“哈!炳!炳!炳!炳!” 那笑声令志成觉得害怕。 “哈!炳!炳!炳!炳!”男孩仍然在笑,笑得脸仰起又垂下,全⾝摇摇摆摆。 笑够了,他就不笑,然后指着志成说:“你永远也要听我话!” 志成问他:“为什么?” “因为,”他说:“你是属于我的。” 志成懊恼了,他皱起眉“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忽然站起来,踩他的脚,表情愤怒:“你真蠢!” 志成不⾼兴:“你怎可以无故骂人?” 男孩把脸俯下凑近他,然后庒低声音说:“我喜怎样就怎样,你奈我什么何?” 志成答不上话来。 男孩又说:“我可以骂你蠢,因为我知道的你不知道。” 志成说:“或许,我知道哩!” 男孩⼲笑了两声,然后便说:“告诉我…” 志成望着他,气氛有点紧张。 男孩出题目:“为什么⽔能灭火?” 志成张大口,答不出来。 男孩低低地“哼”了一声,然后望进他的眼睛,说:“你永远也及不上我。” 志成的男子气慨被发了一点点,他反抗“不…我会查出来…” 男孩又仰脸狂笑两声,当再垂头看他时,男孩便说:“你永远只是我的跟班,你替我提鞋就差不多!” 志成终于怒了,他说:“我不会替你提鞋!我只想与你玩!” “玩!”男孩嘲讽地反问:“你配吗?你问问你自己,你是哪种素质的人,够资格与我平起平坐?” 志成告诉他:“人不应该骄傲。” 男孩睁大眼睛,怪叫:“你教训我?” 正当志成要回答他之际,大门开启,志成随声音望去,再回望时,他发现男孩已经不见了。 既愤怒又失望,他不喜男孩的态度,但又盼望他留下来与他完成拼图。 既望渴他又不认同他。 是⽗亲回来了,志成便走进厨房,为⽗亲弄热留给他的饭菜。 他想,他就是想要一个像男孩般的朋友,如果,男孩可以减少他的霸气,那就最好了。 案子俩一同吃晚饭,志成问⽗亲:“世界上有没有两个人一模一样?” 案亲这一次懂得回答他:“挛生兄弟就是相同模样。” “啊。”志成从前倒是不知道,然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挛生兄弟?” 案亲头摇:“没有。” “失散了的呢?”志成道。 案亲又头摇。 志成说:“会不会⺟亲把另一个孩子给有钱人收养?” 案亲疑惑了“你看见谁?” 志成便说:“我看见一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子…”然后他选择这样说:“在街市內。” 案亲说:“只是差不多的孩子吧!” 志成便不再问下去。他知道,说出真相也没有人会相信,不如不再说。 他一边吃饭一边盘算,明天回学校查阅挛生兄弟的资料,然后是⽔能灭火那回事。 他就不相信斗不过他。 当他找到答案后,又花了时间阅读恐龙的故事,另外又看了一些爱迪生的发明历史。看罢,就満⾜了,知得愈多,愈不怕那男孩霸道的发问。 当男孩再出现时,志成就说:“当⽔大量地被噴到燃烧物的表面时,由于它的昅热本领強,燃烧物的温度便下降,如果温度低于燃点,火便会熄灭。” 他一字不漏地把答案告诉男孩。 男孩便说:“你只是个死背书的呆子。” 志成不忿,他问:“告诉我为何会有挛生兄弟?” “哈!”男孩笑了一声“考我?” 志成流露着骄傲的神情。 男孩却懂得回答:“挛生兄弟的形成有两个情况:当⺟体排出一个卵子,受精了之后裂分为二,形成了两个胚胎,每个胚胎分别发育为一个立独婴儿,这称为同卵双胞胎。这种挛生兄弟的外貌会非常相似。而另外一种双胞胎的成因是异卵双胞胎,当⺟体排出的卵子有两个,两个卵子又同时受精,就会发育出立独的胚胎,这一种的挛生兄弟外貌不相同。” 男孩轻松地通过了志成的挑战。 志成觉得他很厉害:“你真的懂!” 男孩说:“所以你要屈服于我。” 志成问:“你与我是挛生兄弟吗?” 男孩瞪着眼,表情惊讶“你?我?”然后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问:“那么你从哪里而来?”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问得真好。”然后他告诉眼前这一个什么也比他差一点点的小朋友,说:“我由一个至⾼无上的地方而来。” “什么?”志成不明⽩。 男孩说:“我就是你的优秀版本。” 志成皱眉,感到非常惘。 男孩轻轻一笑:“我是你那聪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然后又说:“你是我的下等货,又或称作次货。”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兴満⾜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呑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內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弄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強,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是红⾊?”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中有红⾎球,而红⾎球中含有⾎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平比同龄小孩⾼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満⾜于现状的小生学,志成是明⽩的。 青舂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満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満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強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內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満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満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満。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肤渗进⾁中,再渗⼊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満⾜:“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庒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內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脆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语调十⾜那些欺 庒低年级生学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流露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満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震,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红粉⾊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脫离他。⾐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慰抚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庒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案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姐小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他。 盎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妾们量⾝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寸尺,是好看而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媚妩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鲍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子,⽗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志成⽗亲看得很有兴致,志成也看得专心,公子则在旁边解画:“这里是意大利,看,这就是著名的叹息桥,你们准这辈子都没看过,很诗意的呀,与国中人所造的桥完全不一样…”又说“那是法国人的凯旋门,不错吧,这个角度,能够把整个建筑物无遗漏地拍摄下来,涸萍技巧。” 然后,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过后有了见识,你们便可以告诉别人,西班牙是什么一回事。这是巴塞罗那,很有艺术气息吧!而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筑物,哈,叫什么名字…” 太太走过来看,说:“叫什么大圣堂吧!” 志成说:“是圣家堂,十九世纪末期由著名建筑师⾼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说:“这是其中的一个方向,名为‘基督之爱门’,上面有六位音乐天使。” 鲍子与太太不作声,而志成的⽗亲则有点尴尬。 志成⽗亲不好意思地说:“小孩子胡说话。” 鲍子便说:“他又说得很对呀!裁仔,有点墨⽔啊!”晚上回家,⽗子俩相对吃饭,⽗亲说:“志成,我可没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对⽗亲说:“我喜造旗袍,你放心,中学毕业之后我会正式帮助你。” 志成⽗亲似乎放心了:“我们不用懂得那么多,只懂得一门手艺就好。” 志成和应了一声,但他的心愿当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岁那年,⽗亲中风,不久后便去世。志成非常伤心,还差一年才中学毕业,但已不得不辍学,他要继承裁店了。他怀念⽗亲,常常哭肿眼睛。⽗亲用过的剪刀、尺子、纸样上的笔迹,都留下了那么浓厚的气息。世上,已没有亲人了。 静静地独坐一角,志成会想,这些时刻,他不介意那个他到来。他希望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一个他悉的人存在。活着,真是很孤独。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亲。” 志成马上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亲啊!”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我也死了,我与⽗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満心烦厌。 ⽇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修,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感。最受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丝蕾,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最得体又媚妩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內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舂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分是裁,一个裁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亲有偏房,但小玫的⺟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国美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国美,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湾台,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港香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际,格很內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国美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姐小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郞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郞头上系上丝巾,布⾐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郞背着他,当感到⾝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郞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郞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郞见他有趣兴,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瓣花,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玫瑰,说:“⽩⾊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瓣花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的玫瑰前介绍:“这是逃陟,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瓣花以上,花蕾是⽩⾊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但雨后,雨点会为瓣花打出一点点的⽔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丽,唯独逃陟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红粉⾊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郞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郞说:“Duke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郞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导领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姐小喜听?” 女郞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姐小喜玫瑰?” 女郞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郞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与⻩⾊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郞说:“Michelangelo。” 志成说:“米⾼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郞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底⾊画上一条条橙⾊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郞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郞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姐小。” 女郞说:“你以后来替姐小量⾝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郞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太烈猛,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Ellington原来是人黑。 志成问她:“你也喜听?” 她点头。 “你有你姐小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姐小不舒服,不量⾝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琊,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満力量。 志成明⽩,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昅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志成起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姐小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中等待,工人直接领他到姐小的房间。那房间在三楼,沿路而上,传来抒情但轻快的爵士音乐,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会是愉快的。他在转角处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园上,没有漂亮花王的影踪。临走时,他要查探一下。 堡人领他走到一个大房间,志成把门推开,便看见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个女子,她背 着他而坐,那法国式的浅蓝⾊宮庭座椅后,志成只看见她的半个头,还是背着他,只有黑头发的半个头。约四呎之距,就是唱机,黑胶唱片在转,音乐是没有歌词的,无人在唱,只有⾊士风、喇叭与钢琴声。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红粉⾊,瓣花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姐小的脸。 姐小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上穿着米⽩⾊旗袍,暗闪着隐蔵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丝蕾,在左边襟的位置,揷上两朵浅紫⾊玫瑰,一大一小。 姐小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姐小啊。” 然后她笑了出来,果然,玫瑰绽放了。 志成的脸瞬间红起来,他猜不到。 姐小说:“你不是想说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实是昨天那个比较…”但他当然不可能这样说。 她指一指旁边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来,他还未曾说过一句话。 姐小说:“你答应过我会与我说话。”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说话了?”姐小问“你有阶级歧视。”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后姐小说:“你就当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说话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轻轻摩抚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问:“这又是什么品种?” 姐小⾼兴地回头看他“AnnaPvalova。” “很美。”志成赞赏。 “是的。”姐小很⾼兴,她自我介绍:“我是蓝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说:“我是李志成。” 然后姐小伸手出来。 志成看见,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来,与姐小的手一握,姐小的手前后只伸出来五秒,但志成会在以后的⽇子记起,姐小的手有多漂亮。 姐小,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紧张,但觉全⾝肌⾁在萎缩。 姐小怔怔地看了他数秒,继而又把她脸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点,她想他放松。 志成清了清喉咙,正努力不要让自己失仪,他开始找话题:“花园…” 姐小礼貌地等待他说下去。 “源自上古时代…”志成开始说出他对花园的知识“在上古时代已灭亡的巴比伦帝国中,相传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园,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子受思乡之苦,因而建造这所平台层层草木扶疏的花园。花园代表天堂般玩赏乐园的理想。” 姐小很愕然,因从来未有听闻过,她的反应是:“啊呀…还有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姐小 头摇,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人,十分浪漫。” 姐小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宮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姐小说:“我还是喜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然后,姐小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姐小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姐小⾝后,姐小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姐小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调和而成般美。姐小満⾜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內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姐小看见了,脸上流露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姐小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央中“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姐小把他送走。这一次,裁又没有替姐小量⾝。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实在太刺。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姐小。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姐小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漾。⼊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姐小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着恳求的神⾊。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姐小。”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势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紧紧合上,目光內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満男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満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強势的,叫人屈服的。 斑⾼在上,无惧,能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昅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了,他在教他⾝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势姿,他要学到十⾜。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揷袋。后来又转⾝,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揷袋,转⾝,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脫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心余力绌。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昅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夜一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姐小。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他已不似一个裁,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堡人把他带到姐小跟前,这次姐小是站着接他。姐小穿红粉⾊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她的襟上,照样揷着玫瑰,今天是三朵,⾎一般地红。 他走到姐小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姐小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姐小。”他朝她点头。 姐小昅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昅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姐小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姐小说:“Duke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生学,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惑地望着她。 姐小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姐小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贴⾝。 姐小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姐小,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她擦过他⾝边,冷不防全⾝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向姐小。 “小玫。”⾼贵的妇人是小玫的⺟亲,大宅的蓝太太“⾼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姐小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姐小说:“是裁师傅。”她这样说。 接着,姐小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姐小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师傅,她始终是姐小。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姐小心不在焉地与⾼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Indigo》。 汗透她的背,浅⾊旗袍贴着她的⾝体,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照样曝晒下去,连膛也渗汗了。 揷着的是一种⾎红⾊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爱做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満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 与那位⾼先生看过跑马后,姐小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奋兴?统统都不过尔尔。⾼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姐小并不抗拒嫁给⾼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红粉⾊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的⿇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望渴,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 她拍了拍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的,因为爱神Aphrodite⾚⾜奔跑过玫瑰花田,⾜踝被刺伤了,⾎淌在玫瑰的瓣花上,玫瑰嗜了⾎,玫瑰才变成红⾊。”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昅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玫瑰揷在⾝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揷一枝⽩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惑。 她又惊恐了,眼神闪动不定。是的,那该是个怎样的秘密?他俩什么也没做过,会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没有啊没有啊…然后,当她把目光定安下来,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后,真相又显得太过坦⽩了。那望,就是一个秘密。 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瓣花中,把她卷进去。红⾊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昅,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就落在她的上,是一种庒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脫离了他的吻。強忍着,不要泪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姐小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马上就明⽩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望渴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心余力绌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満意了,満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姐小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来了。他一生人都在⾼攀。 斑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庒着他。 那头摇的势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姐小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意失的打击,而他的姐小则筹备着终⾝大事。⾼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姐小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也不満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姐小面对小裁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长。 他问:“请问姐小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姐小,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围,她的很幼小。 最后是臋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姐小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強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红粉⾊的丝蕾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红粉⾊玫瑰,叫Silver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昅,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內,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 一直望渴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強,像汽车⾼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湾台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姐小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姐小,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生新人。公爵,就是小玫喜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琊一些,又⾼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鲍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鲍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舂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刺了三年。那段⽇子,当他把他那感磅礡的⾝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吗?你已经融⼊了我的⾎,蚀⼊我的⾁。”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內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摩抚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孔昅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着玫瑰,在情中意图把玫瑰呑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实真。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马上乞求了:“不…不要…” 主人很⾼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问:“你害怕?” 他没回答,那当然了。 主人很満意:“那是我最爱看的。” 他很忧伤,流露着求别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绽放出一个魅力无双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来,如说及梦想般奋兴“叫她失忆,忘了你是谁,记不起你们有多相爱,一切也烟消云散,你像是从来没有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一样。” “不!”他垂头。 主人总结:“你是个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主人侧起脸,朝他垂下脸的角度窥望去,主人要看他惊惶悲苦的神⾊。主人是为着这种享受而来,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会,主人把头转了转,舒筋活脉,又松了松双手,差不多了,他宣布:“我看够。” 他呼了一口气。 “暂时。”主人双掌合拢,微微鞠躬。 这一天,主人有礼地告辞,临行前教训了他几句:“别以为你是我,你从来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望渴的只是你的恐惧,你愈恐惧我便愈喜。想我对你好?那你再恐惧点吧!我満意,我享受,你便有好⽇子过。” 他低着头,他的⾝与心,都在颤抖。 主人说:“当铺老板,你用你的无畏惧换了我给你的青舂、财富、权力,还有爱情,细心想想,你还是有赚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头:“难得我喜!”说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轻轻掴打了他的脸,来回两次,流露着嬉戏般的藐视。 “奴隶,聪敏点吧!”主人说。 然后,他抬头,目光中流露着后悔的神⾊:“那时候,我不该盼望你。” 主人有点愕然,但不嬲怒。主人点点头,皱了皱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隶就苦笑。 主人朝着他展露夸张的、自信十⾜的笑容。主人摊摊手,表示:“我也不能帮助你。” 谁能在开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运的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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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雪 更新于2017/7/16 当前章节31040字。看玫瑰奴隶王小说,就上逆流小说网。我们致力于做最快速更新玫瑰奴隶王最新章节的免费小说网站,用心做最好的小说精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