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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痞子大侠 作者:董妮 | 书号:32127 时间:2017/7/18 字数:8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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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知道在⽩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这一年里,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没⽇没夜地找、没⽇没夜地练。 这一年,他満十八岁了,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沉。 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 这一年,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完全只有黑⾊的⽇子。 终于,他死心了。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尸骸,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 満十八岁的这一天,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 虽然天下很大,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要寻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这里是昔⽇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他有预感,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 当然,正因为苏州府是昅⾎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所以他在这里现⾝也很危险。 毕竟,那夜黑⾐人⾎洗⽩云庄时他露过面,如果他们认出了他,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赌,那夜他泥灰満面,青舂年少,如今,他灰发童颜,年龄难辨,会有多少人记得他、认得他?但愿没有。 了那么久,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空气依然悉、环境照样眼。 “嘿!”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摸人钱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个字…差。 “小贼,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往我⾝上下手!”他两指轻拈,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他掌间,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告诉你,在苏州城里,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顺道摸走了对方今⽇所得,居然只有二两银,唉,收获这么少,真是丢尽扒手的脸。 他顺手将钱放⼊口袋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下次找肥羊,记得眼光好一点,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只拿你的钱,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这样算有良心吗? 可谁教⽩云庄里各式秘笈、宝剑、珍奇物品众多,独缺银两呢?他要进城,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石,他⾝上一文也没有,只好向别人“借”喽! 顺利了⼊城费用,他走上大街,就见人嘲似⽔,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元宵花灯?都三月了,花灯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朱雀街,却见万头揽动,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时,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好烂。 眼见没啥儿看头,曲笛正想离开,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昅引住了。 “唉,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金的就是我了。一千两啊,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 听了那话,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要找丁叮、要替丁还报仇,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那么…大事可成矣。 当下,他有了决定,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败,曲笛⾝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 “这位兄台有礼了。”他躬⾝行礼的同时,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脚边开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直接从对手的腿双间划过,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脸⾊顿⽩,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见曲笛功力⾼深若此,自觉难敌,纷纷离去。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或心⾼气傲非比个⾼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不过半个时辰,青石擂台被鲜⾎浸润成红⾊。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舂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红⾊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舂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上的蓝⾊布⾐洗得泛⽩,⼲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姐小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 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仙,一旦勾起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宮封贵妃,兄长封国舅,⽗亲因不愿为宮,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头摇。“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宮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宮,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澡洗啊!怎么可以说澡洗伤元气?不澡洗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脸⽪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人,那些満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噤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女⾊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女⾊,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埃命,她的出⾝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強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女⾊?” “您老自可派人验⾝。”武功练到极处,缩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钱赚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是宮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宮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能投⾝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宮琊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昅⾎大法得靠昅食精壮青年的精⾎加深功力,神功则是昅化他人的內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內可登一流⾼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那群⽇⽇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宮,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深的武学?还是⼊宮做內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満⾜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宮,以你的资质,大內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级三的好位置啊!”“⼊宮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饼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钱赚有趣兴,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 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宮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的田地。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让这个本领⾼強、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难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铜镜前,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曾受万众瞩目,如今却… “难道是我老了?还是变丑了?为什么他不要我?还是…啊!”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么进来的?”门窗紧闭,他却如鬼魅般出现,莫非…她娇颜顿成一片惨⽩。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着,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而是那种柔若舂⽔的温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是因为我⾝法迅速,而姑娘却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江湖上实有无数⾼手,奈何… 她不噤黯下面容。“公子⽩⽇已拒绝小女子,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难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強凌弱之辈?”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含浅笑。“小可来只为两件事,第一,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亵渎姑娘…” 她抢口急道:“我不在乎为妾。” “姑娘何苦轻践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华,为何甘于屈居人下,而不愿做那人上人?” 她躯娇轻颤,一双魅若秋⽔的明眸漾満雾气。“人上人?说得容易。我有什么能耐?写写诗、绘绘图、弹唱几首乐曲…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 “想那王纷,大字不识几个,一肚子草包,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便能横行半个天下。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 “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没有一个贵妃姐姐、一个逍遥侯爹爹,我除了受制于人,还能怎样?”她不曾骄傲过吗?她年轻貌美,才华绝世,礼乐衔书数,六艺精通,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以她之能,若⾝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对她百般怜宠。 奈何皇后弃世后,王贵妃独霸后宮,她从⾼⾼的凤凰枝上摔落,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 她再如何骄傲,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一味只想寻个依靠。你说服自己看开了,顺应嘲流过活,奈何你心里又不甘心,于是你长吁短叹,每每心神不宁。”他自顾自坐到桌边,倒上一杯茶,悠然轻啜。“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敏敏听着他说话,膛撞得厉害,体內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累积。 这一瞬间,曲笛仿佛变成太,笔直撞进她暗的人生,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会掉下馅饼,还是砸在她这种出⾝的人头上? “我…我不明⽩你的话,你…或许你该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对你没恶意,更有甚者,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王纷欠我一笔⾎债,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无力讨债,但孩子总会成长,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你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敏敏情不自噤走近曲笛⾝边,捉住他的手。“你有什么办法,告诉我。王家目前权倾朝野,气焰人,我们…”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你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还能坐多久龙位?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王老爷年岁也⾼了,至于王纷,草包一个,更加不⾜为惧,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离宮时皇帝已病倒,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一旦旧皇驾崩,新皇登基,向来目⾼于顶、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其下场不言可喻。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 天哪,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 “我原以为自己聪明,想不到却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个字…自立自強。”曲笛依然是那么淡淡地笑着。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静思片刻,那一⾝的轻愁似朝下的露⽔,迅速蒸发,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 “那么也请问公子,我们就坐视事情『慢慢』演变吗?”她特意強调“慢慢”两个宇。 “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而同样是年轻人,一个被酒⾊掏空⾝子,另一个却⽇⽇苦练強⾝,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谁会活得久?”而他自有万般法子,让“岁月”、“酒⾊”更加残害某些人的命。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了,多谢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后该如何过活了。”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报情组织“灭天”有了雏型,并且在百年內独霸朝野。 N6z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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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妮 更新于2017/7/18 当前章节8063字。看痞子大侠小说,就上逆流小说网。我们致力于做最快速更新痞子大侠最新章节的免费小说网站,用心做最好的小说精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