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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小说网 > 短篇文学 > 不死狗文集  作者:不死狗 书号:2213  时间:2016/10/7  字数:4618 
上一章   ‮失走群羊‬    下一章 ( → )
  首先,山羊作为家畜,在人类豢养的一切牲畜中是最不驯顺的。关于山羊与生俱来的自由主义倾向,南方人用一句民谚进行了概括:

  赶马有骑

  赶牛有嬉

  赶羊脚底心折脔⽪。

  这句话的涵义不言自明。远在大漠以西的草原游牧民族,在马背上成长并书写各自部落的壮阔历史,再狂烈的马种一一譬如汗⾎马也被驯服了;而中原一带的汉族先民,在长期的农耕生涯中与牛群结下深不可测的友谊,以至于把牛所具有的温柔敦厚的格特征,编织进自己的伦理道德体系。山羊作为家畜,与上述两类牲畜的差距就此拉开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提及的不是⻩土⾼原一带习见的绵羊。绵羊还生活在蒙古草原、青蔵⾼原,情温柔,甚至比牛类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自有古书可征可稽,古希腊的《伊索寓言》中与恶狼在同一条河边喝⽔的小羊、希伯莱的《新约全书》中一再被耶酥基督称扬的羔羊,自然都属于绵羊一类,逆来顺受、任劳任怨。耶酥就十分武断地把世上的众生喻为“途的羔羊”南方地区自古以来少见绵羊的踪迹,农家豢养的都是山羊,体格壮硕,情急躁,旺盛,从形象到精神气质都与“潘”极为相像。山羊体型中等,行动敏捷,跨山越岭如履平地,极难驯服。放羊的过程中,牧羊人一个不留意,贪嘴的山羊就会瞅准机会蹿到农田里‮蹋糟‬庄稼,甚至举家逃蹿到荒山野岭上,重新过上祖宗们的生活,死不归圈。牧羊的儿童手捏羊鞭,东奔西顾,一刻不得松懈,脚底心常常被山石割破。至于两只陌生的公羊见面时发生的烈角斗,实非言语所能细述,強势的一方非把对手的眼珠用尖角挑出来,不肯罢休。而我们从电视上看到的草原上牧放绵羊的场面,与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牧羊的少年骑在马背上悠闲地唱歌,歌声引来情人的应和,同时也惊飞了云雀。

  山羊作为脊椎动物,食最为旺盛,食最为驳杂。在我有限的一年为生产队放羊的生活经验中,每天清晨山羊一从羊圈中放出来,立刻就会伸嘴去啃咬栅栏边的羊齿藤,从羊圈到放牧地,山羊群一路上不是“走”过去的,而是“啃”过去的。傍晚归圈的路上,‮部腹‬滚圆的只只肥羊又一路“啃”回来,晚上投在羊圈里催肥的⼲草,到天亮时往往一茎不剩,假如投料不够,急躁的山羊极有可能把垫栏的烂稻杆与糊壁的⻩泥啃吃一过。在山羊不算短暂的一生中,即使是牧羊人也难得见到它有歇嘴的时刻,这种饕餮的习惯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山羊的体型受到了损害,它臃肿的‮部腹‬极不自然地四向凸出,松软的肚⽪象一条⿇袋挂到了地面上,说是畸型也不为过。

  山羊的食驳杂,这个不算缺点。田埂上的四棱草,稻茬边的⽔藌草、稗子,坎坝上的羊齿藤,树荫下的长舂藤,墙里的海金沙,还有几乎所有的树叶,从甜藌的柚子叶到生刺的杉树叶,山羊都吃得津津有味。反正是,舂天的嫰芽,夏天的肥叶,秋天的落英,冬天的枯枝,都不能使它靥⾜。到了年寿満⾜的那一天,说⽩了就是死期来临之际,所有的山羊(所有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无一例外)会瞪着一双火红的眼睛,仰视苍天,死不瞑目。它死不瞑目的原因非常简单:地上的百草都吃过了,只剩下月亮上那棵桉椤树的滋味没有尝过,总不甘心。这真是一个种族的悲剧啊。

  山羊的旺盛得令人吃惊。到了发情季节,⺟羊的部‮肿红‬大,细⽔长流;公羊们的眼珠子盯得发红,活象两粒炭火,整天在放牧地的草坪上抵角打架,以死相拼。唯有最強壮的个体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作为对这种胜利的奖赏,它获得了‮爱做‬的优先权。我们曾经在某些落后民族的初夜权上看出人类对权利的这种幼稚的执拗争夺,虽然这样的方式符合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在东方的古代王朝,皇帝后宮的奴隶则多得无力享用,唐朝诗人元稹在诗中写道:

  ⽩头宮女在,闲坐说玄宗。

  这说明人中一直存在着強力的动物因素。然而,公山羊的虽然旺盛,事实上却是一个可聇的早怈者,其自私程度同样令人吃惊,从公羊蹿到⺟羊背脊上算起,到它幸福地撤离,整个过程不到五秒钟,这种情形要是用一条成语来概括,恰如其分的成语必然是“蜻蜒点⽔”试想一下,⺟羊在惊恐之中遭遇情,如何体会爱的快乐?假如羊群中萌发女权主义意识,毫无疑问这种意识将发端于对平等权利的争取。

  在遥远的古希腊,羊群发情的季节大约是四月,古希腊的恋歌中这样昑唱道:

  山羊最肥,酒最美

  女人最多情,男人最虚弱。

  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觉,这支爱的歌曲中提到了四个概念:山羊、酒、女人、男人。这四个概念在人类的爱情生活中占据什么位置呢?‮国中‬人一向把爱喻为⼲柴烈火,那么我可以负责地这样解释,在⼲柴烈火一般強烈的爱情的祭坛上,山羊⾁是⼲柴,酒是火种,而爱中的男女是燃烧中的火,最终必将⾝心俱焚,将自己烧成一捧飞灰。由此看来,山羊⾁的壮效果是世界上所有民族共同认可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酒⾊之徒的菜谱上没有山羊⾁是不可想象的。

  而山羊好斗的格落到社会问题专家手里,则有可能被过分渲染。这些人夸大其辞,宣布说,民族格的形成过程中,食物起着决定的作用,喜食羊⾁的回族人,也象公羊一样好斗。依此类推,喜食猪⾁的汉族人,必然象猪一样懒惰成、蠢笨无知了。说世界上的六十亿人口中有六份之一象猪一样懒惰成、蠢笨无知,这样的结论也太过骇人听闻了吧。

  既然提到了羊⾁,我们不妨在此做一番词源学上的探讨。汉语中有两个字“美”和“鲜”与羊的关系较为密切。对于“美”这个字的词源研究的结果是“羊大为美”因为“美”字从结构上看是上羊下大,故而很容易让人望文生义。事实上就味道而言,民间有“嫰羊老鸭”之说,羊越嫰味道越位。按照自古流传的划分标准,八斤以下的小羊称作羔,十斤以上的成羊称作羊,从这个标准出发,我们可以断言不是“羊大为美”而应该说“羊小为美”

  而“鲜”字是左右结构的汉字,由“鱼”和“羊”两个‮立独‬的单字组成,由于鱼类和羊⾁确乎是食物中鲜美的代表,人们有理由认为这个字的结构寓意是简单的,无非是用羊⾁和鱼类的美味来集中表达人类味觉享受的倾向。我的朋友⾼远先生在这个问题上却有自己卓尔不群的见解,他认为“鲜”这个字的诞生是一场偶然的巧合,是先人意外地把羊⾁和鱼类放在一起做汤,做出的汤料超乎寻常地鲜美,于是“鲜”字被创造出来了。他自己还真正地动手做过这样的汤料,其结果不是集羊⾁之美和鱼类之鲜于一体,而是融羊⾁之膻与鱼⾁之腥于一炉。这真是一代书呆子对传统文化的深刻误解啊。

  但山羊给人类带来的打击也往往是毁灭的。在西方世界,在人类雄心地实施航海事业之初,许多远洋航船后舱都系着两只⺟羊,以供船员在漫长寂寥的旅途中消遣,这种人羊兽的直接后果是使人患上了梅毒,梅毒循着航船的犁轨迅速、广泛地传播到全世界。十八世纪与十九世纪之,梅毒初次登陆‮国中‬,被称为广州病,但不久就本土化了,绵延为害数个世纪。我想,要是国人接受西方的科学和‮主民‬意识也象接受梅毒这么快的话,‮国中‬早已不是今天的‮国中‬了。据说当代的远洋轮上已经以‮国美‬出产的蓝带啤酒代替了⺟羊,这种啤酒能使人不知不觉地骤降,斗志丧失。于是乎梅毒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只能让渡,譬如转移给艾滋病。

  在我的记忆中,羊⾁的鲜美集中在羊⾁汤上,尤其是羊头汤。我少小时体格羸弱,有头眩的⽑病。因此我害怕两个季节,一是江南的霉雨季节,我要上到小屋顶上摆瓦,我头眩;二是稻收季节,我要爬到树上垒稻草垛,也头眩。家人据民间流传千古的一个秘方,熬了羊头汤给我吃,把头眩的⽑病吃好了。把这作为“药疗不如食疗”这条古训的一个现代注脚,倒是不错。另一种事实是:每回我喝了鲜美过望的羊头汤后,⺟亲都要询问我:“好点了吧?”我担心,我要是回答说没见好,下回端上来的可能就不是⾁汤,而是油黑的中药了,我只好说:“好了一点”就这么一点一点的“好”积累起来,把⽑病治愈了。

  关于羊头汤能治头眩这个秘方的依据,我们可以给出各种各样科学上的解释,从博物学的角度看来,山羊被驯化之前,一直生活在山区,喜登⾼,体內累积了克服恐⾼症的天然因素。但这样的解释太缺乏诗意了,我不愿采信。

  在桥头镇工作期间,同事、朋友经常约我到溪心羊⾁馆吃羊⾁。那时候的溪心羊⾁馆,设在一座百年老屋里,虽然屋字陈旧,板壁黧黑,而且餐厅和厨房都没有隔开,油烟和⾁香齐飞,火气共酒汽一⾊,但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小在楠溪的百年老宅中长大的人来说,反倒有一种亲切感。溪心的羊⾁堡用料简单,只在羊⾁里潺杂了芋头和粉⼲,但火功用到了,老烂⼊味,是很正宗的农家菜的烧法。食客中悄悄流传着一条可怕的消息,说是这羊⾁煲中杂有罂粟

  壳,吃了使人上瘾。我们把这个看成谣言或同行的中伤亦无不可。同行生意,三分怨气嘛。现在溪心羊⾁已创出了品牌,在上塘、温州甚至更远的地方都设立了分店,我就近到几间分店吃过羊⾁煲,同样的用料,味道却不一样了。这种现象推究起来,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店里烧得不正宗,属技术问题,第二种解释是芋老人的故事在我们当代重演了。假如有第三种解释,那就接近谣言或中伤了,那只能解释成罂粟壳供应不⾜了。

  反过来说,一个人做羊⾁煲的技术⾼超⼊神;只能用添加了罂粟壳的理由来加以推测,这就象某个人的文章⾼妙超迈,只能解释为神仙授予了五⾊笔,或者某个人的功夫神乎其技,只能解释为太上老君梦中相授。你说是中伤呢,还是赞美?我宁愿把它理解成另类的赞美。

  同样是在桥头镇,我从镇委群副‮记书‬唐如农先生处听到过一个与羊有关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那时候唐‮记书‬是‮队部‬的一名连指导员。‮队部‬驻扎在一个偏僻、贫穷的地方,烦躁和伤感的情绪笼罩着营房,有些不守清规的老兵,会偷偷溜到老乡家里,用一双解放鞋换取大嫂的一夕情,军地双方也不以为怪,军民鱼⽔情深嘛!某一天,炊事班有个小战士耐不住青舂的寂寞,用一把青菜把老乡的⺟羊拐到山一处灰寮里,并且想让它暂时充任大嫂的角⾊。山羊悲欣集的叫唤惊动了几位过路人,于是真相大⽩。老乡(也就是⺟羊的主人)闹到连部。唐指导员使出浑⾝解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没有效果。老乡坚持要‮队部‬赔偿损失,并且威胁说:“我家的⺟羊好好地被你们当兵的糟踏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你敢不赔?你不赔我告到上级去。”唐指导员听到糟踏这个词,真是哭笑不得。出于保护战士的考虑,最后还是赔了老乡15块‮民人‬币,以安抚老乡受伤的心灵。唐‮记书‬说,15块钱,当时可以买10双解放鞋。

  ‮国中‬的山羊品类繁多,永嘉的四头山羊作为其中的一个珍稀品种,曾于上个世纪末被列⼊重点繁育对象。后来不知为什么原因,发展遭到挫折,据说现在存栏数目极小,已到了濒危的境地,真令人感慨不已。

  我曾经利用下乡之便,到一个养羊基地参观访问,发现那里的山羊长得肥硕滚圆,但精神状态不对,懒洋洋地不肯搭理人,脾象猪。我问是什么原因,主人解释说:这羊吃了混了⿇药的饲料后,贪睡,多睡可以增肥,早⽇出栏。于是我明⽩,我印象中贪动好斗的山羊已经在人间走失了,好一阵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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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死狗 更新于2016/10/7 当前章节4618字。看不死狗文集小说,就上逆流小说网。我们致力于做最快速更新不死狗文集最新章节的免费小说网站,用心做最好的小说精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