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蔓草王国里,幸福而天佑的土地上,男人们永远是对的,女人们也从来没有错。很久以前,这里有一个只梦想他的民人幸福的国王,据说他从不厌倦地生活着。他的民人爱不爱他呢?人们是怀疑的。确实的是,大臣们对于他们的国王并不怎么尊敬,给他取了一个古怪国王的绰号。这是在历史上人们所知道的唯一这样的称号,就像在可尊敬的唐·梅尔希斯旦歇·特·芒底拉斯·依·乃斯达神⽗不朽的评论杰作《王家贵族大事记》里看见过的,虽然这本大事记本就不存在。
古怪国王在婚后一年就成了鳏夫,他把他的全部爱情,转移到他的儿子——王位的继承人⾝上。这是个最漂亮的孩子:他的面孔像孟加拉的玫瑰;美丽的栗⾊头发卷成波浪似的发卷,垂在两肩;再加上一双蓝⾊透明的眼睛,一个端正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巴,和一个方正的下巴,你会觉得他简直是一个小天使。在八岁的时候,这个年轻的卓绝的孩子就跳舞跳得使人心醉,骑马骑得像法朗哥尼,舞剑舞得像加脫夏尔。当他⾼兴的时候,谁不被他的微笑、他那向过路群众行着礼的完全是王家派头的优美风度所感动,而觉得可爱呢?因此,民人就给他起名为可爱王子。民人的意见从来也不会错,这样,这个名字一直流传下来了。
可爱王子美丽得像太;但是据说太本⾝也有黑⾊,而别的王子们恐怕还难和太比拟。这孩子以他的美貌炫耀整个宮廷,但是在他那闪耀着爱情和望的眼睛里,却有着难以掩盖的影。可爱王子在体育方面的各种动作是柔软、轻快、敏捷的;而思想懒惰,什么也没有学过,却自以为已经懂得了一切。真的,保姆、侍臣和仆人们总是不停地对他说:学习是不适合于国王们的,一个王子就是不学习,也总是会知道得很多。当国王的只要用一只放而傲慢的手,把民人心甘情愿地献给他的钱丢一点给诗人们、作家们、艺术家们,他们便会为他效劳了。
这些格言使骄傲的可爱王子很⾼兴;因此到了十二岁,这可爱的孩子带着一种早的固执,拒绝张嘴去念那些字⺟。国王在最有耐心和最有能力的人们当中挑选了三个教师:一个神⽗,一个哲学家,一个军官。他们一个一个试图降服这固执的年轻人。但结果呢,神⽗的说教毫无用处,哲学家的策略并不奏效,军官的拉丁文呢,也没有能灌输到可爱王子的头脑中去。可爱王子战胜了他们,成了自己唯一的主宰,一任他的偏好行事,没有束缚,没有法则地生活着。他像一头⺟驴般地固执,像一只火般地易怒,像一只猫般地嘴馋,像一条⽔蛇般地懒惰,归结底,真是一个十⾜的王子。虽然如此,他仍然是美丽的蔓草王国的光荣,也是只重风采和美貌的民人所寄予希望和爱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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